招募人數: 依照兒少家園當年需求。每對夫妻中一位為主要照顧者,另一名為搭配照顧者。 照顧對象: 年滿兩歲至十八歲之兒童青少年。 其為失親、失依、家庭經濟困頓、不當管教,或因家庭功能無法扶育等之兒童青少年。多為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或其他社福機構轉介。也有家庭來院求助,經評估後自行收容。 照顧對象人數:4位。 照顧者主要服務內容: 院童生活照顧。 院童每月紀錄。 參與必要的會議、督導及訓練。 家庭費用、院內物資之管理。 快速連結: 家父母資格 計畫緣起 服務系統 硬體設備 招募流程 招募Q&A 報名與聯繫 招募傳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