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財團法人法說明
敬愛的捐助人,平安:
感謝您們長期以來對家園的關懷及鼓勵,因著您們的支持,許多弱勢家庭的孩子們生命得以翻轉,並感受到無比的溫暖及感動。
多年來,家園都非常重視我們所接受的每一筆捐款,並妥善利用於各項服務之中,且詳實記錄每一筆捐款、開立收據,作為年度公開徵信之用。
依據「財團法人法」(公布日:民國107年8月1日,施行日:民國108年2月1日)第25條規定,「除捐贈者事先以書面表示反對外,
公益團體須主動公開捐贈者之姓名(全名)及捐款金額,因此配合相關法規,倘若您希望保密捐款資訊,煩請撥冗填寫此聲明書,
點選下載紙本聲明書,填妥後回傳本家園官方信箱:bethany.mail@bethany.org.tw,或是傳真至(02)2936-3178。
我們將依據您的意願保密相關資訊,若您未主動回覆,將視為同意公開個人捐款資訊以利徵信。」
如有任何疑問,請於服務時間來電:(02)2939-6396 #1103、1105。
※政府相關法規敬請參考:財團法人法第25條 (法條連結)
※若您同時以不同的名義捐款,煩請務必告知。
財團法人基督教臺北市私立伯大尼兒少家園 敬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