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訴辦法

Grievance Procedures

伯大尼兒少家園院生與家屬申訴案件處理辦法

111.02.09訂定

113.03.13修訂

  • 申訴方式:家園院生與家屬申訴方式分為內部及外部申訴機制。
  • 內部申訴管道:
  • 家園院生可以透過家父母、家老師談話、社工會談、申訴電話(02-29396396分機1305)、大家會、申訴信箱(實體、線上emailbtn201@bethany.org.tw)等方式提出申訴。
  • 家屬申訴可以透過申訴電話(02-29396396分機1305)、線上申訴信箱(btn201@bethany.org.tw)等方式提出申訴。
  • 申訴處理:
  • 家園為處理院生與其家長申訴之案件,設立申訴事件處理小組。申訴事件處理小組委員共五人,由院長遴聘本院之工作人員及家園兒少代表與外聘專業人士擔任,任期兩年,屆期時,院長重新遴聘。委員對申訴案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,不得參與評議,並由院長另聘臨時委員暫代之。委員應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,召開並主持申訴事件處理小組之進行。
  • 各工作人員接獲家園院生與家屬申訴案件,瞭解申訴內容後,請於一個月內回覆申訴院生與家屬,並記錄呈報處理結果,若工作人員無法處理或院生與家屬不滿意處理結果,可以依「伯大尼兒少家園院生申訴案件處理流程」依序辦理。
  • 申訴事件處理小組:接獲申訴事件,院長可指派人員辦理,或於兩周內召集申訴事件處理小組會議,小組成員為:安置部主任、安置部督導、安置部社工員、心輔部諮商師、本院兒少代表,必要時得要邀請專家學者、委託單位出席會議;若小組成員為申訴事件利害關係人,則須迴避參與。
  • 若申訴案件處理回覆時間會超過一個月,申訴事件處理小組召集人須呈報院長原由,並將延長理由及期間告知申訴兒少。
  • 申訴案件結案:申訴案件結案紀錄交由社工組存檔。
  • 若申訴院生與家屬對家園最終處理結果不滿意,可向各縣市政府主責社工反應,或依外部申訴機制申訴。
  • 注意事項:
  • 申訴人及申訴事項,非必要,應予保密
  • 調查方法及事項,應盡力確保兒少隱私
  • 未經有關個人或群體明確同意,不應公開透露其身分
  • 落實保密義務。
  • 不過多地對兒童進行不必要的問話,特別是在調查有害事件時
  • 注意保障兒少自由發聲權利,防止代表兒少表達意見者操縱申訴兒少
  • 當調查委員詢問與事件無關或令其感到不舒服之案件細節時,兒少有權利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答復。
  • 對於申訴兒少提供適足的支持,例如針對就醫兒少協助調適住院、疾病所衍生的身心理壓力,並可依據兒少年齡搭配遊戲治療、鼓勵自我表達,做好心理準備,疼痛管理和應對策略,或心理健康門診服務等。
  • 對於申訴兒少或所涉及之人(例如同儕、師長)提供相關資訊及輔導資源,例如心理支持、衛教指導。
  • 工作人員接獲申訴時,未按「院生與家屬申訴案件處理辦法」處理,或是有隱匿等情事,將呈報至人事評議委員會進行獎懲審議。
  • 外部申訴機制:
  • 1999市民專線
  • (02)27208889分機6972-6974
  • 網址:https://hello.gov.taipei/Front/main
  • 書面:寄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8樓西南區
  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
  • 當面: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8樓西南區
  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

本網站使用 cookie 及相關技術分析來改善使用者體驗隱私條款 關閉

GoTo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