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大尼兒少家園院生與家屬申訴案件處理辦法
111.02.09訂定
113.03.13修訂
- 申訴方式:家園院生與家屬申訴方式分為內部及外部申訴機制。
- 內部申訴管道:
- 家園院生可以透過家父母、家老師談話、社工會談、申訴電話(02-29396396分機1305)、大家會、申訴信箱(實體、線上email:btn201@bethany.org.tw)等方式提出申訴。
- 家屬申訴可以透過申訴電話(02-29396396分機1305)、線上申訴信箱(btn201@bethany.org.tw)等方式提出申訴。
- 申訴處理:
- 家園為處理院生與其家長申訴之案件,設立申訴事件處理小組。申訴事件處理小組委員共五人,由院長遴聘本院之工作人員及家園兒少代表與外聘專業人士擔任,任期兩年,屆期時,院長重新遴聘。委員對申訴案有利害關係者應自行迴避,不得參與評議,並由院長另聘臨時委員暫代之。委員應互推一人擔任召集人,召開並主持申訴事件處理小組之進行。
- 各工作人員接獲家園院生與家屬申訴案件,瞭解申訴內容後,請於一個月內回覆申訴院生與家屬,並記錄呈報處理結果,若工作人員無法處理或院生與家屬不滿意處理結果,可以依「伯大尼兒少家園院生申訴案件處理流程」依序辦理。
- 申訴事件處理小組:接獲申訴事件,院長可指派人員辦理,或於兩周內召集申訴事件處理小組會議,小組成員為:安置部主任、安置部督導、安置部社工員、心輔部諮商師、本院兒少代表,必要時得要邀請專家學者、委託單位出席會議;若小組成員為申訴事件利害關係人,則須迴避參與。
- 若申訴案件處理回覆時間會超過一個月,申訴事件處理小組召集人須呈報院長原由,並將延長理由及期間告知申訴兒少。
- 申訴案件結案:申訴案件結案紀錄交由社工組存檔。
- 若申訴院生與家屬對家園最終處理結果不滿意,可向各縣市政府主責社工反應,或依外部申訴機制申訴。
- 注意事項:
- 申訴人及申訴事項,非必要,應予保密 。
- 調查方法及事項,應盡力確保兒少隱私 。
- 未經有關個人或群體明確同意,不應公開透露其身分 。
- 落實保密義務。
- 不過多地對兒童進行不必要的問話,特別是在調查有害事件時 。
- 注意保障兒少自由發聲權利,防止代表兒少表達意見者操縱申訴兒少 。
- 當調查委員詢問與事件無關或令其感到不舒服之案件細節時,兒少有權利或以其他方式進行答復。
- 對於申訴兒少提供適足的支持,例如針對就醫兒少協助調適住院、疾病所衍生的身心理壓力,並可依據兒少年齡搭配遊戲治療、鼓勵自我表達,做好心理準備,疼痛管理和應對策略,或心理健康門診服務等。
- 對於申訴兒少或所涉及之人(例如同儕、師長)提供相關資訊及輔導資源,例如心理支持、衛教指導。
- 工作人員接獲申訴時,未按「院生與家屬申訴案件處理辦法」處理,或是有隱匿等情事,將呈報至人事評議委員會進行獎懲審議。
- 外部申訴機制:
- 1999市民專線
- (02)27208889分機6972-6974
- 網址:https://hello.gov.taipei/Front/main
- 書面:寄至110204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
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 收 - 當面: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南區
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少年福利科